村干部待遇低,留不住人,曾经是困扰基层的一大难题。2016年开始,黄山区通过前期大量调研,实施首轮《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将提高村干部待遇作为重要内容。他们将村干部报酬设置为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基本报酬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绩效报酬由乡镇依据年度对村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结果发放。同时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以焦村镇1200人口的一个村为例,2015年该村书记全年工资收入仅2.2万元,而2018年全年工资收入达到5.67万元,增幅达157.7%。
实施“村干部跨村任职”,破解“差中选优”难题。以前,村干部的选用,往往局限于本村范围,这样容易产生“矮人里面选高个”的不良现象,影响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此,黄山区连续多年实行村干部跨村任职,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了优秀村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如现甘棠社区党委书记刘卫华曾经跨村到弦瑞村担任村党总支书记,跨村任职期间,他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任职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
实施“学历提升工程”,破解村干部整体学历偏低难题。黄山区多年实施“学历提升工程”,村干部学历逐年提升。以2018年村“两委”换届为例,换届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85人,占比60%,较上届提高23.9%。同年黄山区结合区情,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黄山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培养工程”学员管理办法》,从教学管理、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学历提升工作。
为破解乡土人才流失难题,2018年黄山区利用纳入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实施“大学生回归工程”。通过给政策、重关怀引导本土大学生回到基层、扎根基层。设立大学生回乡创业激励引导资金,对符合回引条件的大学生,经审定后给予每人2-3万元补助资金。建立大学生回村担任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薪酬补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对确定为村级后备干部的,每人每月给予800元薪酬补助。目前在试点乡镇共摸排出符合条件人选50余名。
黄山区在保障村干部各项权益,提升各项待遇的同时,还不断加强村干部管理。2019年该区先后出台《黄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暂行办法》《黄山区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约束,着力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方位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破解基层“有权任性”难题。
·张杰 胡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