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援窗口建设,我市积极建立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部门、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完善法援便民服务窗口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刑事法援工作,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各工作站确定办公场所、悬挂统一标牌,建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现场值班、电话和网络值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合理安排时间,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法援质量管理与民生工程宣传。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2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9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物品4000余件、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30000余份,悬挂横幅(含电子屏幕)500余条。
据了解,2019年省司法厅下达到我市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理案件任务数是2016件,截至11月末,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175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07.9%。其中,民事案件(含调解案件)1059件、刑事案件1112件、行政案件4件。已办结案件1891件,占审批案件的86.9%。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完成投入250.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124.1%。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42.25万元,占已投入资金的96.8%。解答法律咨询501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2400万元。 ·汪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