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时 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向黄山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代办申请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咨询电话0559-2317281。

  一、互助费交纳标准

  本计划互助费的标准是每份50元,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四份本计划。

  二、互助金的确定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造成身故、残疾或烧伤时,可以领取下列四项互助金:

  1.按照不同伤残程度可以领取身体伤害互助金。如会员的未成年子女所受伤害程度比较严重,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身体伤害互助金。

  2.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住院治疗的时间不同,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最高可以领取180天的康复照顾互助金。

  住院时间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完整的入院、出院记录核定。

  在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内,因同一次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需多次住院治疗的,住院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3.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完整入院、出院记录,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不超过180天的住院补助互助金。

  因伤情不稳定断续住院治疗,不累计计算住院治疗时间。

  4.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在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精神抚慰和丧葬互助金,互助保障责任终止。

  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符合本条第2、3项规定的可以领取相应的互助金。

  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领取前三项互助金后,在互助保障期内继续享受其权利。但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无论会员的未成年子女一次或多次发生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其身体伤害互助金、康复照顾互助金和住院补助互助金的领取,累计均不得超过与其互助费缴纳档次相对应的最高标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 事
   第04版:专 版
合肥:特色课堂助力“课后三点半”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26个职业有了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黄山日报时 事03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2019-01-08 2 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