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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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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报告:
黄山市生态文明指数全国排名第九
  本报讯 中国工程院日前发布全国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报告,2017年中国生态文明指数为69.96分,黄山市生态文明指数为77.51,在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九,是安徽省唯一进入前十位的城市。

  该报告显示,福建省、浙江省和重庆市在全国省区市中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厦门市、杭州市、广州市、珠海市、长沙市、三亚市、惠州市、海口市、黄山市和大连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前十位。据介绍,排名前列的省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整体良好,各个领域发展比较均衡,特别是绿色环境和绿色设施领域明显高于全国水平。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是这些地方的显著特征。

  生态文明指数以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为单元,采用综合加权指数法评估市生态文明指数,以各市生态文明指数平均值计算省和国家生态文明指数。在等级划分上,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整体上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70分至80分为良好(整体上能达到国家良好水平);60分至70分为一般(整体上能达到国家达标水平);小于60分为较差(整体上未能达到国家达标水平)。

  具体评估指标包括生境质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建设用地GDP、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共17项评估指标。     ·毕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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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日报一版要闻01黄山市生态文明指数全国排名第九 2019-04-25 2 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