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敏之同志,1932年3月出生,安徽歙县人,1950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黟县人民委员会人事科科长、美溪公社书记,徽州地区邮电局政治处副主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徽州分院检察员,徽州地委行署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1983年9月退休。
潘敏之同志的遗体定于2015年4月9日8时30分在黄山市殡仪馆火化。
黄山市信访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