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于2018年10月22日前携带居民身份证到一心村委会登记确认,办理相关迁坟事宜,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坟墓迁移。逾期未办理迁移者,将按无主坟进行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