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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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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中心城区屯溪90%范围及部分黄山经济开发区范围是禁放区。按规定,禁放区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范围内街面、小区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增添喜庆气氛,但其产生的噪音、空气、垃圾污染不容小觑,严重影响了人们生产生活。尤其是烟花爆竹的燃放、运输、保存、管理存在着极大的危险性,给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埋下巨大隐患。重点区域禁限放烟花爆竹不仅顺应民意,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题中要义。 有法必依,令行禁止。对于部分不遵守规定者,只有利剑出鞘,才能让其循规蹈矩。继屯溪区1月1日凌晨开出首张禁限放罚单后,黄山经济开发区、歙县当天也开出首张禁限放罚单。1月2日、4日,黄山区、祁门又相继查处了首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持续的震慑,有力维护了《规定》的权威,促进了《规定》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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