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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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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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朋友
  谢光明

  新城区原来有一处烂尾楼,还是10年前的空架子,显得破败荒芜。建房子的民工拿不到工钱,苦等了几年后也走了,留下一只带不走的狗。可能是因为那条狗思念主人的缘故,它总是病恹恹失魂落魄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可怜。我初来屯溪的时候,居住在离烂尾楼不远的小区里,经常在迷迷糊糊的清晨被它促醒,那声音像《人狗奇缘》结尾时“如意”在黑暗里的叫声。

  时间久了,看到它可怜,我就经常带些剩饭剩菜给它吃。狗通人性,一来二去,我和它彼此熟稔起来。我给它取名叫小黑,小黑其实是一条黄白色的杂交狗,已经分不清它的品种。它每天陪着我步行去一公里路外的工厂上班,下午它又准时蹲守在产区门口等我。其实狗的灵性比我们想象的还好,小黑过马路的时候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而且总是行走在斑马线上。后来,我离开了工厂,离开了小黑,仍然时常在夜里梦到它。有一次,我忍不住回到小区那栋烂尾楼去看它,想悄悄地找到他,没想到它竟然很快发现了我,从我身后扑来,吓了我一跳。它像久别的情人般缠着我,肮脏的前爪把我身上的衣服划出许多污点。那时候没有条件养狗,带不走它,我买了两包香肠和两袋面包,放在烂尾楼下,然后离开了它。只记得它追着公交车跑了两站,当时我眼泪都流下来了,为它的深情和我的无能为力。

  第二年我再去时,再也没看到小黑的影子。我向小区的老人打听,有人说它在冬天被人打死了,为的是吃它的肉。当时心里非常难过,那种悲伤,只有养过狗的人才能体会。

  少年时期的我曾经捡到一条胖嘟嘟的小花狗,粉嫩的嘴唇,迷迷糊糊的眼睛,走路时左右摇摆,一直在即将跌倒的临界点摇晃着,滑稽可爱。那条土狗也是刚刚睁开眼睛被人捡剩下的,因为它三只脚白一只脚黑,俗称“三花”,有点丑角的意思,没人喜欢它。刚刚抱来的三花非常想它的娘,整夜都叫个不停。只有抱起来抚摸,它才会安静下来。我为它在桌底下铺的“小床”它不睡,偏要把它的头钻进我臭烘烘的鞋里去睡,那憨态实在叫人忍俊不禁。长大后的三花体格比一般的土狗要大一些,身上的毛大部分是白色,其间也有少许的黑色来点缀,像偷了熊猫的衣服披在它身上。冬天把双手插在它细密的毛里非常的柔软温暖。它长长的耳朵很精神地竖立着,我忍不住就去把它的耳朵往后折翻起来,露出那湿漉漉的内耳。最难以忍受的是离别数日后再见,它扑上来,前爪搭在我的肩膀上壁咚,推都推不开。有一次我父亲用扫把赶自家正在吃晒垫稻谷的鸡,它误会了父亲的意思,扑上去一口咬死了母鸡。父亲气得去赶三花,不许它回家。那天它远远地趴在离家不远的路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家,像个做错事的委屈的孩子。它很会察言观色,细微的表情也容易被它准确地理解,我父亲脸上露出一个轻松的表情,它就知道得到了原谅。

  记得那年秋天,早上它跟我去深山里采茶籽,它总是走在前面做探路先锋,如果发现有蛇,就会用发出呜呜叫声来提醒我。傍晚时分我采了两担油茶籽,原打算先挑一担回家再回来挑另外那担,便把外套放在那担茶籽上,叫三花守着。第一担茶籽挑到家,天色已晚人又累,我就没有再去挑第二担,当晚三花也没有回家。第二天清早,当我再去山上挑茶籽,三花还在守着那担茶籽。其实它是知道回家的,就为了看守那一担茶籽和我的外套,它才彻夜在山路上守着不回家。

  俗话说,“狗不嫌家贫”。罗兰夫人说过一句话:“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我至今仍然时常在脑海里想起小黑和三花的声影,想起它们活跃的身子,清澈的双眸和不渝的忠贞。但因为长期在外打工,后来我再也没养过狗了。我想,将来老了,回到农村,我一定要养一条狗,不是要它看家护院,而是我需要真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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