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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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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变迁
  张卫民

  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红手印将村内土地承包到户,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摧毁僵硬保守思想的禁锢艰难曲折,人们在等待中观望,在观望中摸索。1982年,中央发布了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承包到户迅速在全国推开。之后,中央连续多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农民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农业和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气象万千,农民收入逐年增长。

  农民收入的增长,是低水平的增长,农民纯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用于生活消费支出。但是,农民要交农业税,还要交提留统筹款(提留指三项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统筹指五项统筹即教育附加、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和交通等民办公助事业统筹款),农民负担重。受制于当时的行政体制和财税制度,乡村行政支出的刚性增长主要通过提高农民上交的提留统筹款来保障,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许多地方农民负担增长率超过农民收入增长率,农民负担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有些地方凭借行政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更加重了农民负担。我通过调研撰写了《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思考》一文,后来在《安徽工作》1997年第5期上发表,而且是这期杂志封面推荐文章。农民人均负担额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就轻,对低收入农民,即使不增加负担也会感到负担重,必须控制负担额的增长。

  1998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1998年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款的绝对额,不仅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内,而且不得超出1997年的预算额。”记得我从报纸上看到中央文件后,我用剪刀把中央文件内容从报纸上剪下来夹在杂志内,以此证明农民减负有我一份功劳。我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巧合,没有我的文章,中央同样会出台这个文件,但一个基层普通工作者的观点能在中央文件上得到肯定和印证,我感到无比自豪。为此,我对农民负担问题特别关注。所有的变化都很意外,又很惊喜。2000年安徽实行农村费税改革,铲除随意向农民伸手要钱的体制机制;2004年宣布取消农业税,农民交纳千年的“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舞台。不仅如此,农民不交“皇粮国税”还有政策补贴收入,购买农业机械有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有种子补贴、种植补贴。

  农民负担轻了,但农民收入还必须提高。2004年至2018年中央又连续十五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等推动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的好政策新举措不断推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转移到城镇生活,建设美丽乡村成为农村居民的共同愿望,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家庭,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等用品成为生活必须品,有汽车的家庭是越来越多。精准扶贫、社保兜底为弱势群体鼓起了追求美好生活的希望。

  这是一位五十岁农民朋友的感慨。小时候,我端着山芋粥,努着嘴抱怨伙食差,父母就说,比我们过“水煮山芋藤”的日子好多了。生活好了,孩子也有抱怨,一天到晚不是米饭就是面条,一日三餐不是炒肉片就是菜炒肉片。现在,面对桌上的反季节蔬菜,我自己也开始唠叨了,应该吃点粗粮,应该买些时令菜。其实,改革开放短短四十年历程,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富裕了,不愁吃,不愁穿,住房有保障,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但是,对生活有了更高要求,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期盼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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