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引发的轻刑类案件,黟县检察院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通知案件当事人、侦查人员、村委会、社区等相关人员参加,注重对案件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释法说理,杜绝新的矛盾产生,同时也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倪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