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自2015年以来,屯溪区先后制定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导组,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分别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把环保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
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主体作用,及时上报、处理发现的环境问题,建立整改事项销号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抓好环境网格化监管交办投诉件和信访件的整改落实促进环保工作开展,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明确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为确保年度任务完成,保证责任权利相统一,该区对环保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力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做好城区扬尘治理,做好垃圾、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较差水体治理工作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该区完成环保督查、大气督查、清废行动、水源地督查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交办事项14项,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交办单30余件,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管理局现场处理油烟投诉5件。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2018年上半年屯溪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6天,优良天数比例97.2%。水污染防治有力推进,已完成南滨江率水桥至芦村路口段污水管网改造,珮琅河、朱村河较差水体整治项目将于10月底完工。
下一步,屯溪区将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配合,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坚持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战略目标,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疏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