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六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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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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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志愿者”蒙羞、制假者得利
  江德斌

  有报道指出,每逢假期,就有不少大学生选择参加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而大学的奖学金评定、保研、出国机会也或多或少与学生志愿服务有所关联。但是,个别学生选择在网上购买一纸志愿服务证明,甚至这些证明还盖有公章。除了纸质证明外,在全国最知名的志愿者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及志愿中国下面的“志愿汇”APP上,一些淘宝商家甚至能够为购买者录入志愿时长,包括志愿活动时间、志愿地点也能随意填写。

  本来需要付出辛勤汗水和宝贵时间的志愿服务,变成了只需花钱即可在网上购买到的一纸虚假证明,“志愿证明”变成了金钱交易,花130元就可增加30个小时的志愿时长,这“爱心”除了过于廉价也充满了欺骗。

  高校鼓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初衷是好的,出台将志愿服务与各种奖励挂钩等激励政策也是为了提升大学生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但是,学校主张的是真实行为而非弄虚作假。于情,学生花钱购买虚假“志愿证明”,违背了学校的初衷,理应受到处罚。学校应加强对志愿服务信息的审核,对有造假行为的学生,可以采取教育批评、撤销奖励加分、记入学生档案等措施予以惩戒。于理,购买“志愿证明”本身就是不诚信行为,歪曲了“志愿者”的定义,亵渎了志愿服务的公益属性和奉献精神,不提高其造假代价恐怕会助长歪风。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不妨将大学生购买“志愿证明”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令造假的学生在未来升学、求职就业、贷款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以此遏制伪造“志愿证明”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印章涉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也有相应规定。而电商平台自己也有相应的准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非法服务、票证类”属于禁售范围,其中就包括“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非法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可见,淘宝商家销售虚假“志愿证明”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电商平台应依法予以处罚,严重者可考虑全面禁售甚至封店,并将违法商家信息提交给有关司法机关,以便进行下一步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同时,还可锁定商家违法交易记录,供学校、志愿中国等机构对照查询,以辨识大学生志愿服务信息的真伪。

  事实上,目前在淘宝等线上平台销售的除了“志愿证明”外,还有行驶证、车牌、学生证、结婚证等其它虚假证明、证件。假证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销售,扩大了销售范围,使得造假行为更加隐秘难查。平台应加大对商家违法售假行为的监管,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排查能力,提升精准打击力度。监管部门亦要履行职责,督促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审核商家销售商品,不能放纵商家的违规行为,对于违法线索更要及时采集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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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日报六棱镜03别让“志愿者”蒙羞、制假者得利 2017-08-08 2 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