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屯溪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在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屯溪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中,积极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确保检察监督走向专业化、系统化,促进提高屯溪区社会管理法治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若干规定(试行)》、《黄山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方案》规定,成立社区矫正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挂牌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并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及定期巡视检察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教育矫正情况,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与常态化。
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与社区矫正中心实现联网,开展手机定位和电话抽查相结合的动态监控,随机选定人员到所谈话,进一步确定社区矫正内容是否落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和优势,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实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执法监督无缝对接。
三是致力实现社区矫正与检察工作现场共同办公、互相协作,拓展法律监督空间,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执行力,提升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经常性法律监督的效率。
下一步,屯溪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务实创新,狠抓社区矫正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好“组合拳”,最终达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全覆盖的效果,为建设法治屯溪、平安屯溪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徐云飞·